(聚焦大湾区)《规划纲要》: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中新社北京2月18日电 (李晗雪)中共中央、国务院18日正式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规划纲要》指出,要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其中提到,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更重要作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与香港、澳门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
鼓励粤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孵化基地,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粤港澳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支持依托深圳国家基因库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生命科技促进联盟。
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在大湾区布局建设。向港澳有序开放国家在广东建设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支持粤港澳有关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实施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和粤港联合创新资助计划,支持设立粤港澳产学研创新联盟。
关于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规划纲要》指出,要在大湾区建设培育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有序开展国家高新区扩容。推动珠三角九市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支持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纺织及成衣、资讯及通信技术、汽车零部件、纳米及先进材料等五大研发中心以及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建设。支持澳门中医药科技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香港、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建设。
《规划纲要》还提出,要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其中,关于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研究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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