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4层审级,2份起诉书、2份再审决定书、3份驳回申诉通知书、4份刑事判决书――
13年,无罪辩护终成功
一起“贪污案”,从基层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历经4层审级,作出了2份起诉书、2份再审决定书、3份驳回申诉通知书、4份刑事判决书;7名律师,从2005年到2018年的13年间,穷尽所有的刑事审判程序,坚持做无罪辩护,终获法院无罪改判。
2月1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邀请该案代理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庄卓通报了本案的办案具体情况。
刘桂吉和徐盛东、刘云洪都是江苏苏北一所乡村小学的工作人员。2004年5月,刘桂吉等3人因涉嫌贪污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一审审理阶段后,受刘桂吉家属的委托,庄卓担任了刘桂吉的辩护人。
“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走访证人,我发现这是一起由错账导致的错案,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包括刘桂吉在内的三位被告人有罪。”庄卓为刘桂吉作了无罪辩护。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05年6月以贪污罪判处刘桂吉有期徒刑14年、徐盛东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刘云洪有期徒刑13年。
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
二审法院将三人的刑期分别减少了两年。
仍然不是无罪判决。此时,几名同事加入进来,和庄卓分别担任了刘桂吉、徐盛东、刘云洪的辩护人,无偿代理他们的申诉。
2011年11月,该案再审在监狱开庭。2013年5月,第一次再审判决采纳了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了一名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另外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两年的有期徒刑。此时,刘桂吉三人已经服刑了8~9年,也因为减刑、假释而获得了自由。
第一次再审的结果,虽减少了刑期,但是并未从根本上洗刷当事人的不白之冤,律师决定继续提出申诉。不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申请。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设立第三巡回法庭,这极大地坚定了几名律师代理刘桂吉等人继续申诉的信心。在“三巡”开始办公后不久,律师向其提出了再审申诉。庄卓回忆,三个月的复查期内,“三巡”法庭郑重地召集三名当事人和律师,告知将该案指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江苏省高院于2018年7月公开进行了再审审理,检察官明确提出了三名当事人全部无罪的检察意见。2018年11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到案发地,宣判:无罪。
此时,徐盛东已因病故去。
“这个案件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申诉阶段,13年的办案经历让我们对律师在刑事申诉过程中应当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庄卓说,刘桂吉、徐盛东、刘云洪被改判无罪的事实已经证明,不管道路有多么曲折,只要坚定法治信仰,坚持依法办案,就一定能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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