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针对“某幼儿园老师用手机拍摄班内男性学生的下体照片”一事,广东深圳公安福田分局27日在官方微博通报称,三名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通报介绍,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行政园长肖某群、生活老师赵某英、于某芹、后勤老师张某鑫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通报称,3月27日,警方对违法行为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因任某芳年满70周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对两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
警方称,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将涉案照片用于其他用途,且未将照片外泄上传网络,也未发现幼儿园在幼儿食物中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其他情况。网络传播的“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用于医疗研究”的言论属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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