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月17日印发通知,部署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督查范围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及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主要督查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重点督查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一把手”坚守岗位、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防控工作情况。重点督查校门管控、体温测量、防疫物资调配、隔离措施落实、返家学生和校外实习学生点对点联系、严禁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培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加强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岗、返校师生健康服务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教育教学情况。重点督查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停课不停学、规范线上培训、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通知要求,督查方式要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特点和教育实际,主要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督查。
一是全面自查。2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各市(州)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辖区内高等院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对照全面自查,确保“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测量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从严处理)逐一得到落实,不留死角。
二是重点抽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以适当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学校。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对高危群体、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开展重点督查。
三是受理举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通网上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将迅速跟进督办。
四是线上督查。对实名举报、反映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高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通过视频方式予以督导检查,并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强调,督查要服从全国防疫工作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量采取线上督查、视频督查方式,尽量利用现成工作渠道和资料,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不得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通知特别强调,湖北省和地处武汉市的部属各高等学校,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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